连城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李彭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连城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李彭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连城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李彭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李彭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城县人民政府以连发改审批【2024】125号文、【2024】146号专题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三标段*******元(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元人民币。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25.5290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企业资质”(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福建省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注册人员”(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在龙岩市范围内最多不超过两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在龙岩市以外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福建省省内工程监理企业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质量安全-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 https:/https://220.160.52.164:*****/wbgs/zjxmsgjlxmbry-search/index/”为查询依据,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以“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为查询依据。(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 00:00:00至2024-11-18 0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1号楼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5*****830/187*****397,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0*****961(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传真:/
联系人:谢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号宝龙广场三楼
联系电话:0597-*******
标签: 理设施更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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