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长沙展区展馆搭建运营和相关活动的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第二十五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长沙展区展馆搭建运营和相关活动的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搭建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4日

2、展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19日

3、展览地点:湖南省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4、场地面积:2024年第二十五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长沙展区总面积1500平方米,分布在3个展馆,其中W1特色美食馆1000㎡、W2茶业·品牌馆200㎡,W4果蔬生鲜冷链馆300㎡。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搭建服务内容:

1、根据设计要求,承担展区的整体搭建布展等服务,展区要求开放、通透、大气、布局合理,既要跟每个展厅的风格相融合,又要体现长沙市三农成果的整体特色。

2、负责展会结束后的展区拆除、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

3、展区突出“肥田沃野梦、五谷丰登梦、诗意栖居梦、和美家园梦、强村富民梦”为主题展示内容,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星城粮仓”建设,院士农业引领、数智场景应用、和美乡村创建、才聚乡村创新、共同富裕先行、对口帮扶龙山及有效衔接等示范完美呈现,结合展区规划企业布置展台以及增加落地结构;

4、负责本次展区报馆工作及部分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工商、安监、卫生防疫等)的报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馆工作。

(二)运营服务内容:

1、负责展区组展布展及参展企业衔接;负责参展企业图文平面与综合平面审定(包含主画面)、参展企业的组织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参展企业名单、合理科学分配企业参展位置、对接企业的参展需求、为参展企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2、负责展区展会期间现场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参加活动部门观展代表的邀约,参展企业代表的服务工作。

3、负责展区现场讲解,为企业在今日头条,新湖南,抖音等宣传推广服务,配合相关媒体宣传及报道;邀约专业采购商参展企业进行产销对接服务。

4、负责保障展会期间展区的现场安全工作。

5、负责展会期间的现场清理清扫工作,撤展后现场清理清扫,参展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

(三)搭建与服务要求:

1、在统一布展整体形象基础上,展览展示应满足参展信息(包括参展单位信息、项目介绍、产品陈列及演示、互动等)展出的基本需要。

2、展区设公共洽谈区、展示展览区、物资储存区。

3、展台搭建符合展场的搭建要求;所用材质符合行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环保、消防安全规范,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4、应标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及同类展会的展台设计、搭建经验。

5、负责展会期前展台的水电等运行。

6、必须拥有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和高效的管理团队、切实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和业务指导,保证按质按要求在2024年 11月 14日12:00点前完成布展任务。具体施工由报价人根据项目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执行方案及措施。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展览场馆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

7、展会期间,安排不少于20人做展台维护、清洁、整理、运行等服务工作。

8、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办法和制度。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意见不一致时,应以采购人意见为最终决定加以实施,且不增加任何费用,并且不得中途退出,否则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前期成本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退出后按投标单位报价情况,顺补替代单位承担本次活动余下项目。

9、场馆场地租金之外的各项费用(卫生费、水电接装费、施工保险费、特装管理费、广告发布费、加班费、物流、仓储费、停车费等),均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四)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需配合相关质监部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技术、管理等人员需持证上岗。

3、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场地加班费、管理费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需负责所有广告宣传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开展期间,应及时与采购人对接,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合理安排所有事项。

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现场应急保障服务,项目活动开展中如人员突发临时情况、设备出现无法使用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马上进行人员安排变更及设备维修或替换,保证活动能顺利进行。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举办结束并完全撤馆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2、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五、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采购人及项目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六、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①付款人: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②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搭建运营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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