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东胜热电灰渣、石膏综合处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公司东胜热电灰渣、石膏综合处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东胜热电灰渣、石膏综合处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公司2×330MW空冷供热机组共有两个渣库、一个粗灰库、一个细灰库、一个石膏库,每年因生产而产生的搅拌灰、灰渣及石膏总量约为68万吨,除一部分可以综合利用外,剩余约45万吨不能进行综合利用,需要进行综合处置。

2.1.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环保部门要求,为了合规合法转移处置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灰渣、石膏、搅拌灰固体废物,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灰渣石膏进行综合处置。

所产生副产品具体数量:预估数量135万吨(三年),以招标人通知并经招标人地磅称重(以吨为单位)为准。

2.1.3质量要求:

1)投标人受招标人全权委托,按照国家生态环境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生态环境局合规合法转移处置招标人产生的粉煤灰、灰渣及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或协议单位)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的工业类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的环评批复文件。若处置或利用场所非投标人自有的,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处置或利用场所的处置协议(如投标人自有处置或利用场所,则不需要提供处置协议),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主要包括粉煤灰、灰渣及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运输及处置;处置必须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投标单位中标后,公司进行现场考核,如发现现场不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中标方赔偿公司损失、承担罚款、不予结算费用和终止双方合同。

4)按照环保要求,租用或自有规范的工业类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相应的批复手续。

5)固废处置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相应的批复手续,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各类档案资料必须齐全。

2.1.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5服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北路18号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若投标人为道路运输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指定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为其承担运输服务工作,并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道路运输单位的要求此项)。

(3)若投标人为固废处置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的固体废物处置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固废处置单位的要求此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固体物料运输或固体废料处置或固体废料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副产品处置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18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北路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崔晓宁

电 话:047*****061

电子邮箱:xiaoning.cui.d@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 713 室

邮 编:******

联 系 人:刘军、郝帅

电 话:0471-*******

电子邮箱:********@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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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标项目 热电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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