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金阳会所外墙拆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关于原金阳会所外墙拆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修水县原金阳会所外墙拆除工程经业主单位研究决定,为保证修水县原金阳会所外墙安全隐患尽快整改完成,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金阳会所外墙拆除项目
招标方式:简易招标
评标方式:采用竞价方式,低价中标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预算金额:*****.2元
最高限价:*****.2元
项目简介:原金阳会所为国土局老办公楼,整楼有七层高,外饰面有大部分是采用木工板做龙骨,硅钙板饰面,经日晒雨淋,木龙骨大部腐烂已不能承受硅钙板的重量,造成饰面板脱落,掉落。同时六楼的大片玻璃外面的饰面板是采用的木质板饰面,现木质板已腐烂,造成玻璃松动,外饰面板掉落,对行人及过往车辆造成较大安全隐患,需尽快排查隐患。
项目地点:沿江路469号
招标需求:拆除正立面外墙干挂大理石材、瓷砖、硅钙板及龙骨造型;将两侧外墙饰面板全部拆除;正立面原大门拆除,重新采用镀锌方管封闭,留一个2m×1m的进出门,后门更换一个卷闸门,后侧门洞用旧模板封闭;为防止外墙饰面板掉落,在整改完成前需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外围用铁围挡暂时封闭,同时用警示带围一圈。
项目工期:2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0.3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效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提交报名文件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 2024年11月1日;
报名方式:将报名文件盖章后发送至nc@xsxtzjt.com邮箱;报名时需注明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因报名单位未留联系方式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报名文件组成:(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限本工程);(3)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招标公告(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预审:邮箱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预审,并向预审合格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金阳会所外墙拆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通过nc@xsxtzjt.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于 2024年11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修水县吴家源良锦佳园8号楼修水县宁创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现场开标要求:开标现场迟到,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等情况,均按废标处理(注:现场开标不满足3家,本次自动流标)。
五、其它事项:
1.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90%,10%余款在工程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以上工程款含税,结算时维修款只支付公对公,不转入个人账户);
2.本工程采用竞价法,投标人必须填写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后续本工程不存在任何变更、签证及价格调差,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中标价;
3.若发现提交的证书(件)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4.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之内来业主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合同签订,并按业主要求的时限进场施工,按节点完成施工内容范围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完成施工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施工任务完成后退还,如中标单位不能履约或达不到甲方服务进度、质量等要求,视中标方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不得卖标,一经查实从严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要求、进出场制度方面的规定,如中标单位发生安全、质量等一切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全部经济损失,负担善后处理工作;
8.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构件及生产制成品必须选用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由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合格证明资料,经甲方人员认可后方可施工,确保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中标单位必须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9.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施工单位需服从我方管理,按施工节点及时完成相关施工任务,如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500元,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和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水县宁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修水县吴家源良锦佳园8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邮箱:nc@xsxtzjt.com
招标监督机构:修水县投资集团纪检审计部
电话:0792-*******
标签: 外墙拆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