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仁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公告第3号
《永胜县仁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公告第3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仁和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仁和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永胜县仁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事项:永胜县仁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听证主持人:米金生
听证记录人:杨敏、张培勇
听证监察人:李佳莉
听证会由仁和镇副镇长米金生主持;听证决策发言人3人,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米金生、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人员、云南省地矿测绘院公司编制人员担任;听证监察人1人,由李佳莉担任;听证记录人2名。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5名,实际出席听证会代表5名,听证会代表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
到会各方听证会代表在认真审阅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听证会会议议程,结合仁和镇实际进行了听证发言形成听证意见,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了回复:
具体意见:建议国土空间规划对乡村道路要预留空间;
采纳情况:未采纳,本次规划主要对上位规划确定的重大交通设施和廊道进行空间预留,乡村道路以保留现状为主。
具体意见:现各村用地规模不能满足群众对宅基地用地需求,望在规划中考虑提升此类建设用地规模;
采纳情况:已采纳,本次规划新划定了村庄建设边界作为未来村庄建设用地的管控范围,规划的村庄建设边界充分考虑了各村需求,用地规模在现状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具体意见:为重点项目落实落地留足发展空间,留够弹性空间;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明确空间位置的重点项目均已纳入重点项目库,预留了相应的用地规模,未明确位置及规模的项目也纳入了重点项目表,对项目进行保障。
具体意见:对于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矿山复垦,腾退出建设用地供给建设使用;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规划对仁和镇遗留的废弃矿山进行复垦和复绿,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规模落实。
永胜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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