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机构招标公告
委托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沈阳市沈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委托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机构"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委托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机构
2.采购项目编号:SH(Z)2016-0242
3.采购项目内容:在评审周期内选用两家入围评审机构为沈河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服务时间:两年,一年一签合同。
5.项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由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证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应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8:30--16:30止;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相关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参与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社保局章)
注: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因故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财务电话:********)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
3.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4日13:30~14:0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科(联系电话:********),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7号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31090577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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