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村委会院面及阳光房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维修村委会院面及阳光房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虎林市东方红镇东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维修村委会院面及阳光房工程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虎林市东方红镇东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维修村委会院面及阳光房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HLS_CQ_2024_S_0409

1.3 采 购 人:虎林市东方红镇东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自由竞价)

1.6 采购预算:253,489.45元(含税价格)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www.hljnjzx.com)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规模:混凝土加固胶处理1700平方米、平面砂浆找平层1700平方米、室外地面加固色漆1700平方米、拆除原有阳光板226平方米、阳光房主梁加固维修226平方米、更换立面阳光板226平方米、阳光房开洞口5.4平方米、阳光房金属(塑钢、断桥)窗5.4平方米、金属门窗拆除3.15平方米、金属(塑钢)门1樘等项目。

2.2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2024年11月15日前完工。

2.3 建设地点:虎林市东方红镇东方村一组。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付款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经村“三委”验收)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2年)后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须与本项目相关)。

2.7 质保期:2年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3.1.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5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2意向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全部材料。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2024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www.hljnjzx.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注:审核人选择“金鹏聪”。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在项目网站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00前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行 号:403*****1555

账 号:923*****001*******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

6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核

6.1 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17:00前。逾期未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成交资格取消。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6.2 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3项要求材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后须将3.2项要求材料邮寄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寄地址为代理机构地址。

6.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7 竞价时间

7.1 竞价方式:自由竞价(减价)

7.2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1日9:00至2024年11月01日10:30

7.3 延时竞价周期:60秒

7.4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hljnjzx.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虎林市东方红镇东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虎林市东方红镇东方村

联 系 人:迟京波

电 话:131*****738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朱先生、王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电话:04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面及阳光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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