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电梯设备,招标人为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泰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乐清市里虹大道与外溪路交叉口南40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综合楼地上最高9层,2#仓库地上最高5层,地下1层。本项目总共有客梯3台,货梯1台。
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护、安装、电梯内的二次装潢、电梯物联网安装验收、调试、临梯使用、培训、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总工期60日历天(生产、供货、安装及验收周期),并配合土建及装修工期,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5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或者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
②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具备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或者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安装);若由投标人自身提供安装,则投标人须具备上述安装资质;若由其他单位提供安装,则须与具备上述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资料发送到**********@qq.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拒绝其投标。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1日11时30分;
4.3投标人提出疑问、澄清方式:发送到邮箱**********@qq.com,并告知代理机构。
4.4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不足2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5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通知。
4.6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上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并及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2024年11月5日14时30分,地址:浙江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601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泰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大桥路147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601室
联系人:董女士、李女士
标签: 生产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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