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2024-0198-0101
项目名称: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本项目合同估算施工监理服务费的10%(含),否则以无效投标处理。最终结算以本项目合同估算施工监理服务费为基准数*(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采购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土建、安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以及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工作范围以招标人最终要求为准,具体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无论监理工作周期多长,中标后的下浮率不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止,计划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任务是通过提升洛龙河行洪能力和提防等级、利用洛龙片区现状城市低洼地形开展雨水就地滞蓄增加城市雨洪滞蓄空间,达到提升洛龙片区整体排水防涝水平的目的。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洛龙片区水体排涝滞蓄能力提升工程:打通洛龙公园至双拥公园现状旱塘水体实现上下贯通,开展清淤、水生态植被建设,周边市政道路雨水引入旱塘滞蓄,公园内管网布局改造接入内湖,新建雨水泵站 1 座,现状雨水泵站扩容 1 座以及配套管道和相关设施;
②洛龙河(景明北路至春融东路段)行洪能力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整治建设长度 1196.46 米,开展提防护脚、新建塑木亲水平台,边坡治理、游道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③朝云街与春融西路交叉口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排水沟,开展管道清淤,安装雨量计及液位计。
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896.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896.26万元,工程预备费为341.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58.82万元。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片区,项目范围北至石龙路和碧潭街,南至联大街和三铝公路,西至昆磨高速,东至梁王路,面积为 14.32 平方公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2)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常驻工地人数应当配备不少于2人。备注: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职称证书,配备的项目组所有人员注册证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除外);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
联系方式:段老师/138*****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7*****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瑞 江陈 于天霞 李青 刘蓉燕 文思琦
电 话:187*****186、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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