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委政法委办公楼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荔城区委政法委办公楼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泉宏莆采招【2024】047号、荔城区委政法委办公楼零星修缮工程 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荔城区委政法委办公楼零星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泉宏莆采招【2024】047号
项目名称:荔城区委政法委办公楼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1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谈判保证金(元):2132.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荔城区委政法委办公楼零星修缮工程 | 1.00 | ******.00 | 批 | 建筑业 | 否 |
备注: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且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的信息完整(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⑥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四、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11- 06: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开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六、开启
时间:2024-11-06: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邮编:******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623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邮编:******
联系人:小章
联系电话:0594-*******
邮 箱:fjqh******@163.com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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