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简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委托,拟对简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 采购编号:SCZZ-2024-10-06
2. 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3. 采购人: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简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红星美凯龙c栋1130)。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分(北京时间)。九、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金牛区红星美凯龙c栋1130)。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射洪路南段148号
联 系 人:蒋军
联系电话:153*****595
代理机构: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红星美凯龙c栋1130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135*****551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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