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港大道交安设施提升项目询价公告
兴港大道交安设施提升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拟对兴港大道交安设施提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兴港大道交安设施提升项目
(二)采购单位: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三)采购需求:完善兴港大道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增设中央隔离栏4235米,护栏端头标志48套,交通信号灯及组件4套、自适应数据采集仪4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
二、项目内容
(一)本次采购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其他要求
1.具体安装位置和设备数量要求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
2.所有产品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必须分项进行报价。
5.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报价负责。
三、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递交报价文件所需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资料、资质证书及授权书
1.提供本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3.提供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所有资料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与本次采购项目清单中单价和总价填报后(请勿改变顺序和格式)打包发送至QQ邮箱: **********@qq.com。
六、报价文件的应用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将可能作为本项目采购预算制定和采购需求编制的参考资料。
七、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人:陈先生
地址:宜宾市三江新区泰兴街77号
联系电话:177*****460
附件:1.兴港大道项目预算清单
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2024年10月28日
撰稿人:陈祥
审核人:黄秋萍
签发人:欧阳雪松
标签: 兴港大道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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