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工区管理卷帘门竞谈公告
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工区管理卷帘门竞谈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设/机电公司/华中区域/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工区
发布时间:2024-10-25 16:58:19
投标截至时间:2024-11-17 08:00:00
内容: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工区管理卷帘门竞谈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适用范围:济南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1.2 招标标的:管理卷帘门(供应及安装服务)。
1.3 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工区项目部。
1.4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崔工,186*****835。
2.企业信誉
2.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2.2投标人不能是“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建设诉讼警示名录”、“中铁建设非诉讼警示名录”中禁用单位。
2.3投标人需符合中国铁建合规管理要求。
3.生产/销售能力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应答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3.2报价货物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最新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是成熟可靠产品,并在人员、设备、检测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4.财务要求
4.1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2近期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5.管理体系
5.1投标人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具有试验检测报告。
5.2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有效ISO9001、ISO*****、OHASA*****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至少具备一项);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应答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6.强制要求
6.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
6.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3参与过招标人往期招标的单位,凡合作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合同条款、质量不佳、保障不佳、约谈不顺利、沟通不通畅或反馈情况较差的,禁止参与投标。
7.报名需按要求格式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1递交方式:资审文件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全称+管理卷帘门材料的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7.3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7:30前。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详见公示)发放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工区管理卷帘门竞谈公告.docx
标签: 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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