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标段编号:YZKCY-*********
预算金额:人民币47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磨山河、石安河是区域重要的防洪、除涝、灌溉、供水、生态及景观河道。石安河北起石梁河水库,南至安峰山水库,中段流经东海县建成区。石安河全长约55千米,总集水面积为420平方千米。磨山河属沂沭泗水系、新沭河支流,西起石安河青湖闸,东至新沭河,全长10.7千米,流域面积49平方千米。
项目概况: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包括水安澜、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发展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堤岸功能完善、水域空间修复、水系连通、水环境治理、水文化保护修复与宣传推广、河湖岸线管理保护以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依据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书、各标段招标文件及质量验收规定规程和现行江苏省水利工程计价清单、预算定额与配套计价文件为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提供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有: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等。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结束(包括配合二审及政府部门审计),完成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中的造价控制服务,结束后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文件至采购人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注:本项目为(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执业资格;
(2)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近三个自然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供应商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放入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4日18:00: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方式:(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后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下午15时至12时,下午13时到18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5时00分,竞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竞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竞争性磋商开标。供应商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末尾)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98*****435,邮件标题备注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磋商响应文件均使用 A4 规格纸装订,均使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响应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封套上注明:
(1) 项目名称: ;
(2) 采购人: ;
(3) 供应商: ;
(4)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具体时间为本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如果封套上未按上述规定标出,发包人将不承担将竞标文件提前开封的任何责任。
6.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采用多轮报价,最后报价阶段只有一次报价,并且以最后报价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
地 址: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处院内
联系方式:朱晓萍 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方式:魏志远 198*****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志远
电 话:198*****435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江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造价咨 项目跟踪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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