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24年宝安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转型升级技术服务商的通告/
关于公开采购2024年宝安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转型升级技术服务商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实施技术改造,大力提升企业节能减排、绿色制造水平,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宝安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转型升级技术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2024年宝安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转型升级技术服务商,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宝安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转型升级技术服务
(二)项目资金:不高于40万元(含本数)
(三)采购需求:协助对宝安区工业企业现有设备情况进行摸底,对全区转型企业协助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成立项目团队,安排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协助处理宝安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转型升级技术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节能减排、绿色制造水平。
(四)项目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新增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非法分包。
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环保咨询、节能工程、环保技术等相关资质。
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递交下列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单位获得的国家、省、市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安排、项目预期成果等内容;
6.项目团队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7.实施案例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7月1日以前签订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8.其它评分细则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5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费,投标人所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四、定标方式
综合评议法定标
五、征集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11时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楼807室工业投资科
六、开标时间地点
预计于2024年8月6日,于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7楼第二会议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楼807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55-********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2024年宝安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转型升级技术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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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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