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巨镇玉民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八巨镇玉民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2016年度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玉民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玉民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是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类)计划和预算的通知(苏财建〔2016〕160号)批准立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全部下达汇至财政专户。招标人为: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国内),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2016年度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玉民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3.2、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玉民等村;
3.3、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4、计划工期:工期为 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中标后签订合同15日内开工建设;
3.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6、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以十支渠、三中沟(西段)为界,其中十支渠河道疏浚和十支渠上新建桥梁04、桥梁05属一标段。各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田面平整14.48万方,表土剥离16.19万方,新增耕地翻耕10.65公顷,田坎修筑1.60m3,新建斗渠5825.1m,新建农渠12288.5m,河道疏浚7569.8m,新建斗沟2533m,新建农沟10557.1m,新建灌溉泵站6座,过路涵洞36座,斗门10座,农门41座,盖板涵94座,渡槽6座,桥梁5座,水泥路(路面宽3.5m)3833.7m,生产路(路面宽2m)14716.4m,防护林3338.7m,造价约613万元。
二标段:田面平整13.10万方,表土剥离14.65万方,新增耕地翻耕22.46公顷,田坎修筑1.45m3,新建斗渠7596.5m,新建农渠11510.5m,河道疏浚2109.9m,新建斗沟2023.5m,新建农沟10090.7m,新建灌溉泵站3座,节制闸4座,过路涵洞24座,斗门18座,农门51座,盖板涵107座,渡槽10座,桥梁2座,水泥路(路面宽3.5m)6318.2m,生产路(路面宽2m)13530.4m,防护林5543.1m,造价约645万元。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说明: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在前标段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4、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5、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质检员和施工员具有水利部门(含市级以上水利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至少五人,不可兼任)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在本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16年4月—2016年9月连续6个月;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文港南路高成金水湾联排别墅四排H座)购买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后不退)。
5.2 若投标申请人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原滨海县土地开发事务所)负责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的,需到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办理履约情况证明(格式附后),履约情况良好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
5.4 省外企业报名时须出具江苏省水利厅施工备案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0515-********
盐城市滨海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坚、耿清燕
联系电话:189*****510、158*****574
固定电话:****-********
附件:
履约情况证明(格式)
(投标人) 公司承建的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工程项目,现
将履约情况评价如下:
序号 | 评价内容 | 滨 滨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综合评价 |
1 | 建设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工期是否满足要求,项目部人员按合同约定到岗,有无出借资质或挂靠现象,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有无发生过集体性事件 | |
注:综合评价分两个等级:1、良好,2、不良。 |
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章)
年 月 日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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