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巨镇合成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八巨镇合成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2016年度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合成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合成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是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类)计划和预算的通知(苏财建〔2016〕160号)批准立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全部下达汇至财政专户。招标人为: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国内),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2016年度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合成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3.2、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合成等村。
3.3、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4、计划工期:工期为 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中标后签订合同15日内开工建设。
3.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6、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阜东河以东九巨支渠以西尚庄排河以南二号沟以北区域;二标段:九巨支渠东十巨支渠西横新河南一号沟北以及阜东河以东九巨支渠西二号沟以南复堆河以北区域;三标段:九巨支渠以东十巨支渠以西同心排河以南横新河以北以及十巨支渠以东横新河以南的玉民村案东村规划部位区域。各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耕地平整2.87万方,表土剥离9.56万方,土地翻耕9.55公顷,田埂修筑471m3,废弃坑塘、沟渠填埋4.69万方,新建斗渠5891.1m,新建农渠13398.3m,新建农沟11339m,新建灌溉泵站4座,修复泵站1座,过路涵洞42座,斗门12座,农门47座,放水口760座,渡槽4座,桥梁5座,斗渠桥50座,水泥路(路面宽3.5m)3054.79m,水泥路(路面宽4.0m)661.21m,生产路(路面宽2m)6728.64m,防护林2477株,造价约651万元。
二标段:耕地平整3.46万方,表土剥离9.64万方,土地翻耕18.27公顷,田埂修筑433m3,废弃坑塘、沟渠填埋6.76万方,新建斗渠4915.6m,新建农渠12843.3m,新建农沟8391.7m,新建灌溉泵站4座,修复泵站1座,过路涵洞42座,斗门8座,农门42座,放水口728座,渡槽3座,桥梁4座,斗渠桥50座,水泥路(路面宽3.5m)3595.73m,水泥路(路面宽4.0m)1389.93m,生产路(路面宽2m)6093.02m,防护林3324株,造价约769万元。
三标段:耕地平整1.46万方,表土剥离6.56万方,土地翻耕12.53公顷,田埂修筑434m3,废弃坑塘、沟渠填埋5.42万方,新建斗渠6735.7m,新建农渠10366.9m,新建农沟6196.8m,新建灌溉泵站6座,过路涵洞51座,斗门15座,农门46座,放水口588座,渡槽5座,桥梁4座,斗渠桥50座,水泥路(路面宽3.5m)5018.2m,生产路(路面宽2m)9137.2m,防护林3345株,造价约740万元。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说明: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在前标段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4、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5、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质检员和施工员具有水利部门(含市级以上水利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至少五人,不可兼任)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在本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16年4月—2016年9月连续6个月;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东进路188号现代华庭东园2幢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后不退)。
5.2 若投标申请人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原滨海县土地开发事务所)负责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的,需到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办理履约情况证明(格式附后),履约情况良好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省外企业报名时须出具江苏省水利厅施工备案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0515-********
盐城市滨海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董锦安 刘天霞
联系电话:133*****300 158*****668
固定电话:****-********
附件:
履约情况证明(格式)
(投标人) 公司承建的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工程项目,现
将履约情况评价如下:
序号 | 评价内容 | 滨 滨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综合评价 |
1 | 建设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工期是否满足要求,项目部人员按合同约定到岗,有无出借资质或挂靠现象,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有无发生过集体性事件 | |
注:综合评价分两个等级:1、良好,2、不良。 |
滨海县土地整理中心(章)
年 月 日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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