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粗砂、砾石运输服务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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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中(粗)砂、砾石运输服务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中(粗)砂、砾石运输服务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中(粗)砂、砾石运输服务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运输单位道路经营许可证及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2.1控制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暂定)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中(粗)砂、运输

*****

23.25元/吨

******

运距自赣抚采砂点至G206绕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地点

2

砾石运输

*****

23.25元/吨

******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

2.2、控制单价含运、含卸、含税(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9%个税点)等一切费用。以中标运输单位的信息为准开具的9%运输增值税税票,根据国家标准,运输车辆以8m3以内的单桥环保车辆(二轴车)为准,不因运输车辆吨位和运距发生变化而调整中标单价,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3、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2.4、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2.5、中标单位运输车辆运输中不得超重,运输中产生任何罚款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6、中标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中(粗)砂、砾石损失由运输单位负责。

2.7、中标运输单位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中(粗)砂、砾石运输任务。运输车辆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 工期

1、工期:开工至项目竣工结束。

四、质量要求

1、本项目属于公路一级标准并列入国省道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清单内,系江西省国省道改建重点投资项目,整体安全质量进度形象要求高于一级公路建设标准。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开具的9%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每月实际完成运输量的100%,次月支付运输费100%,完成运输结算后付清。

、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元(保证金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

(1)户 名: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208*****000*******

行号:313*****0016

(2)户 名: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288*****030********

行号:313*****9502

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时前。

3.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7.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4、 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5、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7、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8、有效的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核验)(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

8.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15时00分整 。

8.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 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其他

1、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以投标单位报价最低中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投标单位有效的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2、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中标单位的中标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3、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5、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作废,并有权没收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且签订书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运输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本项目属于公路一级标准并列入国省道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清单内,系江西省国省道改建重点投资项目,整体安全质量进度形象要求高于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谨慎报价。

7、投标运输单位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投标运输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8、中标运输单位,在运输及卸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由中标运输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的一切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9、中标运输单位应该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将中(粗)砂、砾石运至招标人指定区域且安排指定的运输人员进行运输,若运输中有人员调动,需提前告知招标人,如未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由中标方承担。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目的地,延时超过3次及以上则中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0、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1、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12、中标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13、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李娉婷156*****852),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运输,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4、严禁杜绝中标运输单位出现卸货人为恶意的偷盗或实际供货数量少于供货清单情况。第一次发现上述情况无任何理由对中标运输单位罚款1万元,第二次发现上述情况中止合同,没收其保证金,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5、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合法运营,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限、超速和司机酒驾或疲劳驾驶。运输中产生任何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均由中标运输单位自行负责。运输车辆及协助运输车辆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照,否则不予进场开展作业。

16、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17、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18、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19、本公告中“本项目或本工程”是指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中(粗)砂、砾石运输服务。

招标人: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158*****995

代理机构:江西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馨久久一楼

联系人:李娉婷 联系电话:156*****852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报 价 单

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中(粗)砂、砾石运输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暂定)

控制单价(元)

投标单价

(元/吨)

备注

1

中(粗)砂、运输

*****

23.25元/吨

运距自赣抚采砂点至G206绕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地点

2

砾石运输

*****

23.25元/吨

注: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控制单价含运、含卸、含税(专用运输增值税发票9%)等一切费用。以中标运输单位的信息为准开具的9%运输增值税税票,根据国家标准,运输车辆以8m3以内的单桥环保车辆(二轴车)为准,不因运输车辆吨位和运距发生变化而调整中标单价,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

3、合同签订以中标运输单位的报价单价确定合同单价签订合同;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4、中标单位运输车辆运输中不得超重,运输中产生任何罚款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中标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中(粗)砂损失由运输单位负责。

6、中标运输单位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中(粗)砂运输任务。运输车辆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标签: 运输服务 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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