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西桥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10KV用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西桥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10KV用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牡丹江市镜心湖矿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西桥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10KV用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西桥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10KV用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GC********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镜心湖矿业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新立12米水泥杆49基,新架设JKLY-10/95型高压绝缘导线亘长2.6千米;2、新建箱变1000kVA2座。最终施工内容以供电部门的供电方案及设计图纸为准。

2.2 建设地点:五林镇四岗村至西桥村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采购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4)设备材料的采购: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 修 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2024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

5.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00元(大写:肆万叁仟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4日8:30—9:00

7.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

7.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开标室

7.5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

8.2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9、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牡丹江市镜心湖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152号

联 系 人:宫先生

电 话:130*****99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丁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

标签: 花岗岩 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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