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口中心卫生院设备配备采购项目(F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史口中心卫生院设备配备采购项目(F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史口中心卫生院设备配备采购项目(F包)(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63#-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F包 | 办公家具,采购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的全部内容。 | (一)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必须具有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 人民币99.3 万元 |
1、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 2、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0月24日8时30分至2016年10月2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106)。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4日13时30分至2016年11月14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区史口中心卫生院
地 址:东营区史口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张院长 联系方式:139*****8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1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八、附件: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情况。
发布人: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
标签: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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