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动植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动植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MZCD-2410-063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动植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壹拾万元整(¥6,100,000.00),其中包组1预算金额为人民
币叁佰肆拾叁万元整(¥3,430,000.00),包组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元
整(¥2,670,000.00)。
最高限价:包组1总价上限为人民币叁佰肆拾叁万元整(¥3,430,000.00),包组2总价上限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元整(¥2,670,000.00)。各包组设备单价上限详见用户需求书。各包组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采购人情况: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动植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为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包组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包组1 | 1 | 核酸蛋白分析仪 | 1 |
2 | 全自动酶标仪 | 1 | |
3 | 纯水/超纯水一体机 | 1 | |
4 | 荧光定量PCR仪 | 5 | |
包组2 | 1 | 多功能凝胶成像系统 | 1 |
2 | 自动病原菌分析系统 | 1 | |
3 | 超快核酸检测仪 | 1 | |
4 | 培养箱 | 1 | |
5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
6 | 生物显微镜 | 1 | |
7 | 体视显微镜 | 1 | |
合计 | 15 |
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包含二个包组,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说明的内容,适用于所有包组。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时按包组1、包组2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也可选择一个包组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以中多个包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组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组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若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自查,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方式:1现场购买;2邮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的登记表及转账凭证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资料审核通过且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标书款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给投标人。
售价:每个包组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资料下载页面http://www.zgzhmz.com/ziliaoxiazai-d30-1.html,按要求盖公章)。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 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 0756-*******,136*****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 话: 0756-*******,136*****055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标签: 动植物检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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