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出行2.0开发-采购公告

品质出行2.0开发-采购公告

品质出行2.0开发询比采购公告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东风畅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对其“ 品质出行2.0开发 ”项目实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品质出行2.0开发

1.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采购项目概况:品质出行1.0于2021年12月上线,截止目前已运营2年半时间,运营城市为武汉、成都、北京,拥有司机约75人,实现订单流水250多万。目前全部为自营司机,主要承担集团内的用车,并承接一些商务活动。品质出行1.0与COP1.0已做系统关联,车辆数据已全部录入到COP1.0系统中。目前在出行行业,主流平台对运营过程、客服操作、司机行为等均采用数字工具进行精细化管理,做到全流程数据分析。未来品质出行将实现公司C端出行业务门户及营销工作的数字化体系,作为出行业务融合平台和一站式入口,并在全国多个城市采取自营和加盟的方式开通运营。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 一家

1.4.2 □ / 家

1.5其他: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品质出行2.0开发,采购范围详见技术任务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技术服务。其中第一批次部分需求(技术任务书2.2.1-基础功能、2.2.2-功能优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需求设计及开发,并通过测试上线运行。其余需求根据业务需求分批次定制开发,工期根据实际项目定制开发计划执行。

2.3服务地点:东风畅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费用由采购人(东风畅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供应商(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本项目计划签订开口合同,第一批次上线内容按照总价结算,后续定制开发内容按照开发量结算。

(1)第一批次上线内容支付方式

1)第一笔付款(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发起支付第一批次上线内容总价(含税价)30%的首付款。

2)第二笔付款(验收款):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发起支付第一批次上线内容合同价(含税价)60%的验收款。

3)第三笔付款(质保款):质保期满一年且系统应用运行正常,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发起支付第一批次上线内容合同价(含税价)10%的质保款。

(2)后续开发上线内容支付方式

按实际开发量结算,即每批次需求完成上线跟踪后,双方依据本批次确认的开发工时以及合同确认的人力单价,核定本批次需求的结算金额,并在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提起付款。付款前需由数据平台部项目经理及供应商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需求工时明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并且取得网约车App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将在评审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审小组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审小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①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③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⑤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⑥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⑦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5)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咨智采平台(http://www.dfmjyzx.com/)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23时59分至2024年11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东咨智采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无法递交。

5.3方案讲述:/

5.4样品递交:/

5.5其他:如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或资料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咨智采平台108会议室。

6.信息发布的媒介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咨智采平台(https://www.dfmjyzx.com)上发布。

6.2代理机构通过东咨智采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的各类公告(邀请函)、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咨智采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3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长:3日

6.4项目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项目的过程公正、公平和信息安全时,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采取延时、停止、重新采购等措施:
(1)不可抗力:平台所在地出现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情形;
(2)技术故障:平台所在地的通信系统中的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系统在运行、主备系统切换、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程序升级、上线时出现意外;系统被非法侵入或遭受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形;
(3)其他情形:有其他无法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7.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东咨智采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东咨智采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咨智采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可在东咨智采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相关操作指南。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咨智采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DF)

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可登录东咨智采平台在“操作指南”中查看。(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BD34E0753E******B810A2010)

已办理企业CA的供应商,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7.2供应商使用东咨智采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7.3供应商在使用东咨智采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供应商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加密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东咨智采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点击东咨智采平台网页中右上角“在线客服”图标进行在线咨询;

(2)拨打客服电话:400-888-6769。

7.4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7.5采购文件标注“*”的为否决项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被否决。

7.6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东咨智采平台”,进入“开启室”选择所投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操作情况。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风畅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静

电 话:027-********

邮 箱:cx-cuijing@dfcx.com.cn

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俊

电 话:027-********

邮 箱:xuj@dfmbidding.com

9.异议受理

9.1异议受理时间: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前提交书面异议函。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9.2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东咨智采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系 人: 徐俊

电 话:027-********

电子邮件:xuj@dfmbidding.com

9.3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9.4就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示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0.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东风畅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鲍亚坤

电 话:159*****001

邮 箱:dfcxdzz@dfmc.com.cn

11.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询比采购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1.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形式评审标准/关联关系认定”“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正文/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被否决、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选的供应商,其中选资格也将被取消。

11.2 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采购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审小组。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审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响应文件;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1.3重要提示

供应商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东咨智采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对业主和东咨智采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2024年10月28日


,湖北,武汉,成都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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