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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QXGL-2024102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购置眼科诊疗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林州市临淇镇
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购置眼科诊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购置眼科诊疗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购置眼科诊疗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
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 1 年中任意一个月);(三)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和下午 15 时 00 分时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至林州市鑫泽园小区东门南 10 米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现场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林州市鑫泽园小区东门南 10 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林州市鑫泽园小区东门南 10 米
七、其他
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购置眼科诊疗设备
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河南全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受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委托,就林州市临淇镇
中心卫生院购置眼科诊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
到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购置眼科诊疗设备
2.2 采购编号:QXGL-20241028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
2.6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要求
单位
数量
质量层次
1 眼科 AB 超 合格 台 1 国产
2 非接触式眼压计 合格 台 1 国产
3 裂隙灯显微镜 合格 台 1 国产
合计 250000.00 元
3、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
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 1 年中任意一个月);(三)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
3.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
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和下午 15 时 00 分时至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前,至林州市鑫泽园小区东门南 10 米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审查
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1.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
及身份证接受现场核验;2.营业执照、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谈判资格要求里的其他内容。
以上资料均需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从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其响
应文件无效。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前现金缴纳上述招标
文件费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鑫泽园小区东门南 10 米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
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竞争性谈
判文件内容。
8.2 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3 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
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
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9、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0、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417476071W
地 址:林州市临淇镇交通街 154 号
联 系 人:王东晖
电 话:1523657511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全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
信用代码:91410581MA9FWWD95X
联系人:刘静静
电 话: 15824643003
地 址:林州市鑫泽园小区东门南 10 米
3.监督单位: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郭玉兵
电 话:13503973900
4.项目联系人:王东晖
联系电话:152365751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林州市临淇镇交通街 154 号
联 系 人:王东晖
电 话:15236575111
电子邮件:1523657511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
地 址: 林州市鑫泽园小区东门南 10 米
联 系 人: 刘静静
电 话: 15824643003
电子邮件: 158246430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