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村渔港临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
维护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BY2024-03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村渔港临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维护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
城乡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村渔港临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停车场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
投资及运营维护等内容,建设 8 台智能直流快充终端(可实现最大 240KW 快速补电),6 台 7KW
交流慢充,硬化覆盖 28 个车位。同时满足 8 台旅游出行车辆快充补电需求和 6 台周边市民
车辆慢充补电需求等(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村渔港临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
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村渔港临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
维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
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具备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提供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度年或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 1 个月
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或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档案查询记录截图。
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
拟):
①允许联合体参选,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参选。
③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参选。
⑥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参选单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0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 12 栋 2402 房
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含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
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
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5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新村渔港临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投资
及运营维护。比选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项目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渔港。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新村渔港临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停车场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维护等内容,建设 8 台智能直流快充终端(可实现最大 240KW 快速补
电),6 台 7KW 交流慢充,硬化覆盖 28 个车位。同时满足 8 台旅游出行车辆快充补电需求和 6
台周边市民车辆慢充补电需求等(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2.3 预计总投资:50-100 万元。
2.4 合作年限:6 年(包含建设周期 30 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确保充电桩通
电并网、按相关规范要求,纳入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管理。
2.7 工程质量要求:具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
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违规使用
个人信息等行为,未被工信部相关部门通报,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接入“海南充电桩”省级监
控平台。
2.8 比选控制价:本项目建设运营资金由中选人出资。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具
备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
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提供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度年或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 1 个月
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或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档案查询记录截图。
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
拟):
①允许联合体参选,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参选。
③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参选。
⑥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参选单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0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7: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 12 栋 2402 房购买比选文件,
购买比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含图纸)。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11:00 时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
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5 参加此次比选,请
准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陵水城投公司微信
公众号(陵水城投)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陵水县椰林镇滨河南路 8 号餐饮街 A 栋 3 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833225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博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 12 栋 2402 房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3132698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