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阿克陶县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克陶县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海蓝建(新疆)光伏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 万千瓦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厂区内)、厂区道路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克陶县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阿克陶县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电
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1.3 业绩要求:
3.1.3.1 设计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0 兆瓦以上光伏设计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
3.1.3.2 施工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
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0 兆瓦以上光伏施工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3.1.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
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具备 1 个类似光伏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企业
任命文件等资料),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
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
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 1
个类似光伏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企业任命文
件等资料。)施工负责人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派驻。
3.1.7 其它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需报送 1 名安全负责人、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须为投
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安全负责
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EPC 总承包项
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相同。
3.1.8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限起算至 2023 年
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3.1.9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2)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
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①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②通过“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
查询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
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2)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
书中的具体分工确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
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
成员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新裕路 501 号博雅
城市广场 D 座 710 号)本项目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新裕路 501 号博雅
城市广场 D 座 710 号)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阿克陶县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阿克陶县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240914177465300000008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海蓝建
(新疆)光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为中海蓝建(新疆)光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
事项核准文号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409141774653000000080】)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 2.2 建设内容:50 万千瓦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厂
区内)、厂区道路等。2.3 项目总投资:1800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15 个月(具体以合同约
定为准)2.4 招标范围:阿克陶县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承包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设计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2)采购部分:完成
本项目所有设备等所有主辅材料的采购、安装、保管、卸车及转运等全部工作内容。(3)施
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二次装修的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
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以及为依法、合规建设该等建设内容并持续、稳定
运行本项目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4)包含项目设备监造、并网发电、启动验收、信息接
入全过程、转商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详细工作内容详
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及发包人需求等。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电
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1.3 业绩要求:
3.1.3.1 设计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0 兆瓦以上光伏设计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
3.1.3.2 施工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
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0 兆瓦以上光伏施工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3.1.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
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具备 1 个类似光伏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企业
任命文件等资料),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
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
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 1
个类似光伏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企业任命文
件等资料。)施工负责人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派驻。
3.1.7 其它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需报送 1 名安全负责人、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须为投
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安全负责
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EPC 总承包项
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相同。
3.1.8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限起算至 2023 年
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3.1.9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2)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
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①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②通过“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
查询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
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2)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
书中的具体分工确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
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
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新裕路 501 号博雅城市广场 D 座 710 号)持下列证件(证明、
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提供原件)外都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
时间),地点为: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新裕路 501 号博
雅城市广场 D 座 710 号)本项目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海蓝建(新疆)光伏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区产业孵化中心综合楼 1
栋 2-07-07 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8-617060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新裕路 501 号博雅城市广场 D 座 710 号
联 系 人: 林女士
电 话: 028-6526082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