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朝阳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第4包)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朝阳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第4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21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16年朝阳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第4包)”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朝阳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第4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备注 |
1 | 电子胃肠镜 | 1 | *******.00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3、采购用途:医用
4、采购数量:1台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情况: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伍万元整(RMB********.00元),本次招标控制资金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RMB*******.00元);超出本次招标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路
联系人: 侯老师
电 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层
联系人:吴亚鹏
电 话:********-***
传 真:010-********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开标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8.投标人须出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完整的注册检验的检测报告;
9.投标时需根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原件;
10.须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由一级代理商授权的,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此项目授权书的声明函,或制造厂家对该一级代理商转授权的认可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三级及三级以下授权;
11.投标人所投产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等。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5会议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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