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新型研发机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第二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揭榜挂帅”新型研发机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第二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揭榜挂帅”新型研发机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第二批服务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比选人)的委托,拟对编制“揭榜挂帅”新型研发机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第二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单位作为参选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揭榜挂帅”新型研发机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第二批服务项目。

(二)比选人: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宜宾市叙州区。

(四)标段情况:本项目按照申报项目研究方向进行标段划分,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为:人形机器人方向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服务;

二标段为:物联网方向、数字能源方向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服务;

三标段为:低空经济方向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服务;

其中每个方向预计2个项目(项目数量以业主通知为准)。

(五)项目概况:拟选聘3家第三方机构对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编制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次尽职调查主要关注重大事项变更、拟支持对象概况、团队成员的关联性、专利成果的真实性、新型研发机构设立方案合理性、新型研发机构的项目及人员排他性、依托平台背书情况及与拟孵化项目关联性等内容。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预计2024年11月入场开展法律尽调相关工作,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2. 完成现场尽调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5个日历天内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终稿;
  3. 预计每个方向拟尽调2个项目(项目数量最终以业主通知为准);
  4. 尽调目标为人形机器人方向、物联网方向、数字能源方向、低空经济方向的项目,供应商通过多种形式收集尽调目标相关资料,约谈,实地走访考察,排他性调查等工作程序内容,深度分析尽调目标重大事项变更、团队成员的关联性、专利成果的真实性、新型研发机构设立方案合理性、新型研发机构的项目及人员排他性、依托平台背书情况及与拟孵化项目关联性等所有关键性内容。供应商在尽调过程中按业主要求与业主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接。

(七)资金情况:已落实。

(八)单个法律尽调项目最高限价:各标段单个项目限价均为¥7.8万元(大写:柒万捌仟元整);

(九)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各标段特殊要求:

(1)各标段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应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的最新年度检查考核;

(2)各标段业绩(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

标段一(人形机器人):业绩:供应商需有开展股权投资尽职调查项目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有开展人形机器人项目尽职调查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应该能够体现该项目为人形机器人项目;若合同文本不能体现的则应该提供相关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有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合同文本应该能够体现该项目为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若合同文本不能体现的则应该提供相关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标段二(物联网、数字能源):业绩:供应商需有开展股权投资尽职调查项目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有开展尽物联网领域、数字能源领域项目尽职调查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应该能够体现该项目为物联网或数字能源领域项目;若合同文本不能体现的则应该提供相关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有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合同文本应该能够体现该项目为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若合同文本不能体现的则应该提供相关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标段三(低空经济):业绩:供应商需有开展股权投资尽职调查项目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有开展低空经济项目尽职调查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应该能够体现该项目为低空经济项目;若合同文本不能体现的则应该提供相关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有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经历1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合同文本应该能够体现该项目为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若合同文本不能体现的则应该提供相关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各标段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年限并是律所高级合伙人(提供带年检页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律所出具高级合伙人证明)。

三、单位选择

3.1具备相应资质的参选人最多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段参选,但一个参选人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标段。若参选人在多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可由参选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选,剩余标段由第二中选候选人顺位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参选人同时参选多个标段时,需分标段报名缴费和分标段提交参选文件。

3.2禁止参加本次招选活动的参选人

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参选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参选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选者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线上报名,并于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1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前通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获取比选文件。(邮箱:*********@qq.com)

(一)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参选人单位鲜章);

2.领取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参选人单位鲜章);

3.参选单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盖章扫描件;

(二)报名费: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收款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开户账号:203*****000******

(三)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线上报名成功,线下通过代理机构发送邮箱领取比选文件并支付报名费的才视为合格参选人。

五、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纸质版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参选文件请于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前递交,开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清音路6号建投集团大楼11楼建投云集采中心,若时间或地点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参选文件,比选人皆不予受理。

六、公告公示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yibin.tfygcgfw.com/)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商业1号3楼

比选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766

代理机构: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赵场街道清音路6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87*****513




标签: 法律尽职 型研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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