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岭镇分水电站经营权租赁公告

五岭镇分水电站经营权租赁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现将我镇分水电站经营权对外租赁,有关事项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1、标的物为宜章县五岭镇分水电站,所有权系宜章县五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租赁条件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所有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2、租赁物电站概况。

(1)装机容量:2台125kW的机组。

(2)电站基本情况:分水电站始建于1968年,电站机房位于五岭镇分水村12组,机房占地约3.5亩,水渠从隆兴坪电站出水口到分水电站蓄水池总长约2168米。分水电站从2019以来一直未经营生产,目前电站水渠、蓄水池、机房均受损严重,2台机组老化,电站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3)机房结构及面积:砖木结构,占地面积约1000㎡。

3、经营方式、用途及要求:租赁经营,水力发电。

4、设备设施改造期限及租赁经营期限:租赁经营期为20年,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期限2年,共计2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5、竞租成交款及支付方式:租赁经营期限为20年,承租款竞标起始价为2万元/年,价高者中标。租金按竞标价每五年10%递增一次,后续递增以前述10%递增后的金额总数为依据,依次类推。支付方式,租赁经营费第一次按20年总租赁经营费的40%支付,余下20年的60%总租赁经营费从改造期完成后的第一年起按年支付。第一次的20年总租赁经营费40%租赁费(成交款)在签订正式改造租赁经营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五岭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支付方式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另行发包。

6、租赁年限到期,资产权属含租赁期添置的所有经营设施归五岭镇人民政府所有。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参租对象: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应对电站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渠道三面光改造2168米,②储存水池扩建及压力管改造,③机组改造两台(一台200千瓦、一台160千瓦),④机房改造,⑤配套的电力设施改造,⑥承租期内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该电站进行改造的所有费用以及经营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改造期间更换的老旧设备可由承租人自行处置。租赁期满,出租人不予补偿改造费用,该电站的所有设施设备所有权均属出租人所有。承租人经营期间对该电站独立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凡有意承租的对象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4:00到五岭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办理报名登记需缴纳竞标租赁保证金*****元整。竞标成功,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租金,竞标成功但若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赁款,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另行发包。未成功竞标者退还保证金。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联 系 人:邝雄飞 联系电话:0735-*******

出 租 方:宜章县五岭镇人民政府

标签: 经营权 水电站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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