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结果公示》(2024年5号),涉及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攀枝花花城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岭路店销售的鲜鸡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鲜鸡蛋;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4年7月31日;被抽样单位:攀枝花花城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岭路店;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9月2日对以上批次不合格食品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仁和区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于2024年10月22日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抽检批次鲜鸡蛋系攀枝花花城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岭路店从供货商攀枝花市仁和区润兴经营部处购进,供货商是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瑞诚农副产品收购经营部处采购;现已将相关情况函告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食用农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兽药不当;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已指导当事人更换供货渠道,加强仓库管理和员工培训,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0月11日组织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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