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谈判公告-含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商务谈判公告-含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我公司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示,现公开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挂网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项目文件号 |
1 | 含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 服务类型 | CGB2024-1015-0302 |
一、 采购范围及内容
我公司产生的含汞危险废物为废弃的荧光灯管、以及其他可能含汞的液体、固体危险废物。拟聘请第三方开展含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确保公司含汞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名录分类,我公司产生的含汞废物(HW29)所属子类别为900-023-29(荧光灯管),900-024-29(温度计和汞),900-047-49(含汞化合物)三类。
5、预计各类含汞危险废物产生量如下:
(1)900-023-29(荧光灯管):7吨
(2)900-024-29(温度计和汞):0.05吨
(3)900-047-49(含汞化合物):0.06吨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4)、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本公司在岗 3 个月以上员工,需提供身份证、法人授权书、社保记录等。
(5)资质要求:处置单位必须具有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必须包含HW29(含汞废物)类别,能够收集并处置含汞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运输类别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提供上门接收危险废物服务
(6)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其它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本公司库内单位,非库内单位应在报名前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经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单位应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一经发现并核实,甲方将根据公司《供方管理办法》按“黑名单”处置,一旦纳入“黑名单”将永久禁止参与本公司所有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
(2)报名邮箱:bjsw-cgbswz@sinopharm.com
报名提交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书
2. 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邮件报名的标题必须是“项目文件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6号
电话:010-********
联系电话:183*****607
联系人:杨工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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