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采购需求公示第1、2、3包
社会化服务采购需求公示第1、2、3包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HDRW-F1003
三、项目概况:
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提供超市、理发和衣物干洗服务(分3个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941万元 | 2024年12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递、快递等方式向我部反馈。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货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助理
电 话: 132*****051
联系人:周助理
电 话: 155*****04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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