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拟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概况:供应商委派3名律师作为服务团队为防城港引航站提供协议、合同、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宣传等法律服务,服务期一年,项目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00),报价超过预算无效。
四、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六、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税金及开展本项目规定的法律服务的交通费、差旅费。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实施内容进行总体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委派律师无需驻场办公,但自行负责委派律师来我站参加现场协调的交通及产生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一)投标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信用记录;
(六)项目服务工作方案;
(七)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八)供应商2021年10月以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等;
(九)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十)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带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订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八、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我单位对所有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九、评分办法(满分100分)
(一)价格分(满分20分)
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的差取绝对值。有效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供应商符合参与条件要求。
偏差率=100%×∣(报价-基准价)∣/基准价。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20-偏差率×100×0.2;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20-偏差率×100×0.1。
(二)工作方案分(满分30分)
一档(1~1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比较简单的实施方案,基本符合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档(11~2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比较详细的实施方案,设置质量把控措施,能较好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档(21~3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严谨科学、思路清晰准确的实施方案,质量把控措施针对性强,能很好的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满分30分)
一档(1~10分):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内容,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基本满足要求。未提供有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内容的得0分;
二档(11~20分):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内容介绍较完整,服务团队人员职能划分清晰。本档次需满足以下条件:团队人员至少一人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服务团队人员至少1人有近3年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和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需有证明材料)。
三档(21~30分):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内容介绍详细完整,服务团队人员职能划分清晰,服务团队的律师人员承诺全程参与服务。本档次需满足以下条件:服务团队人员至少1人从事律师工作满12年;团队人员至少1人有近3年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和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需有证明材料)。
(四)业绩分(满分10分)
供应商2021年10月以来同类服务的业绩情况,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等,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为10分。其中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和咨询服务的,每个业绩增加1分。
(五)荣誉分(满分10分)
供应商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服务团队成员中曾经获得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全区优秀律师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得2分,满分10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十、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上发布(自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十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向招标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材料至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二楼212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到达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报名时间延期到11月8日下午18时,延期后则在实际报名的供应商中进行比选(报名时请出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十二、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苏工,朱工
(二)联系电话:0770-*******;0770-*******
(三)联系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附件:项目服务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项目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一)协助我站起草、审查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或内部制度文件,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二)应我站要求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法规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三)为我站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各种合同、协议、章程,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我站书面授权,必要时指派律师应在合同或协议上签章;
(五)为我站对外商事合同、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六)应我站的要求,协助参与我站与第三方重大项目的一般性工作谈判和重要业务谈判,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根据授权办理我站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律师建议。如向第三方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应另外签订专项合同并支付费用(本条所称法律意见书为我站委托乙方向第三方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其他条款所称法律意见书是供应商向我站出具的咨询、论证性法律意见文件);
(八)对我站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参与根本性重大谈判,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九)应我站邀请,为我站各类业务或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十)依据我站要求,就其有关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做律师见证;
(十一)优先接受我站委托,代理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的调解或办理其他专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十二)根据我站要求,出席其内部会议并参与讨论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其内部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十三)应我站要求,有针对性为我站职工提供至少两次有关法律培训服务,增强我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具体培训时间由我站根据需要协商确定;
(十四)为我站职工提供关于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常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一般可以口头形式予以答复;
(十五)为我站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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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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