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资金来源:已落实。

1.3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为:¥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4采购内容: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具体服务要求等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1.5服务期限:一年。

1.6服务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江洲路4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拟派消防设施维保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扫描公告附件1二维码获取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完,请于2024年10月31日17点30分前提交盖章的PDF格式(提交资料应不少于:营业执照、单位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发送至**********@QQ.com,,逾期发送视为无效报名。

3.3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需按下列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请扫描附件2二维码):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等;

(二)本次比选有二次报价,所以除初始报价单外,还需准备一张空白的二次报价单;

(三)上述所有资料文件,需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密封送至我单位(样品单独包装密封存放)。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4年11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洲路4号。

4.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洲路4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邮箱:**********@QQ.com

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标签: 消防设施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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