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配电工程三标段(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配电工程三标段(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60*****501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批复、盘发改投发[201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三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一号路北、三十七号路西。2.2合同估算价为900万元。2.3招标范围:外网线路等2.4工期要求:2016年11月20日开工至2016年12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41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 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02: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0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滨沿海经济区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刘主任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电 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0149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实施步骤一、投标报名需知(未建立企业信息库的投标人)
第一步:投标人需开通临时帐号,具体过程如下:
1、 辽宁省内投标企业到请到当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
2、 辽宁省外企业请访问“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www.lnzb.cn)”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系统页面,然后点击“外省或沈阳单位可以点击此处申请登录账号”,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获得临时账号。
第二步:投标人在取得临时账号后,沈阳所辖企业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www.syjz.net)”,大连市所辖企业登录“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dl1.lnzb.cn)”,其他地市所辖企业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录入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必要的电子扫描件。
第三步: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既被纳入辽宁省企业信息库中等待审核,此时请携带相关扫描件的原件到所在地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投标人既在辽宁省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中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外省投标人按照《关于规范外省投标人IC卡管 理的有关通知》(辽住建[2011]362号)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审核。
第四步:企业信息库建立后,投标人到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办理CA锁。并现场激活,可查看相关细节
第五步: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在地,使用CA锁选择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非沈阳、大连项目)、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IC卡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
第六步: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再次使用CA锁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缴纳已报名项目招标文件费用,缴费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缴费的招标项目如有答疑文件,务必通过网上进行下载。
二、 招标文件下载有关说明
(1)投标人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系统,选择要下载的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公司可与网银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结算,并为投标人开具下载招标文件的发票。
(2)投标人网银支付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招标代理与软件公司账户直接显示缴费情况,确认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在招标文件购买期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网上支付支持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华夏银行。

标签: 确认 配电工程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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