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竞争性磋商公告
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 ||
预算金额 | ¥1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都、黄涓珉、黄瑜、李心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坂东镇政府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文件集 |
受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LCZ[CS]*******、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0,226.00元
采购包1(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
采购包预算金额:1,630,22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99,807.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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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其他建筑工程 | 坂东镇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工程(滨水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及宏琳厝周边景观整治提升) | 1(项) | 否 | 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 1,630,226.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4)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时间: 2024-10-29 至 2024-11-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11-12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开标室A
时间:2024-11-1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开标室A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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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坂东镇政府路1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室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杨都、黄涓珉、黄瑜、李心洁
电话: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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