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站区站北文化广场停车场充电桩合作项目
合肥市新站区站北文化广场停车场充电桩合作项目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CBYY-2024-ZZ001
2.项目名称:合肥市新站区站北文化广场停车场充电桩合作项目;
3.项目范围:预计19个(及以上)充电桩,合约期不超六年;
4.项目业主: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站北文化广场停车场充电桩区域配套施工
6.项目类别:□工程 □货物 ?服务
7.项目概算:每月不低于300元/个,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
8.响应文件份数:共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二、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或新能源充电设施运营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至少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具有35(含)个及以上的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信息应能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签订时间、充电桩数量、服务内容等),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投标人将负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报价方式:租金价格 元/月/泊位(不低于300元/月/泊位)。本报价为首两年租金价格,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含以上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一旦中标,不予以调整。
四、投标材料提交
投标函需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3.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5.相关业绩案例(如有)
6.投标人简介(如有)
7.无不良征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8.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采购基本要求
1.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日,地面硬化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建设要求:场地建设总硬化满足现场硬化保持一致性,并保证后期有专人对现场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管理。
3.投标人应完全理解招标人的需求,并保证全部响应。
4.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交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5.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该项目拟派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首先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按照单车位每个月最高租金价格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该中标人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4.本次询价采购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如询价响应人不足三家则询价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合作单位作任何解释。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于2024年11月1日9:30-10:00前(开标前半个小时),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该时段以外时间暂不接收投标文件),递交人应为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法人代表送达投标文件的需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需出具有效介绍信/授权书)。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楼222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采购文件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4.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1日10:00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响应人须确保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退还: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2)中标候选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7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如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响应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响应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中标候选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署合同的。
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元(伍万元整)。
2、担保形式:对公银行转账
3、收受人为:招标人
4、提交时限及退还:按附件6《停车场新能能源充电桩配套服务场地租赁合同》第三条内容中的要求执行。
十、补充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2室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 0551-********/177*****488
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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