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生态园土壤改良(一期)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香河生态园土壤改良(一期)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土壤改良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土壤改良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南部,东临徐圩新区临港产业区,西靠东辛农场界河
3、项目规模:本期实施面积约为2400亩,其中香河路以东1号区域面积约为1550亩,香河路以西2号区域面积约为850亩。
4、招标范围: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土壤改良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包括土壤污染调查、土壤改良措施设计(包括各阶段专家评审等费用)、采购、施工、检验检测等工作,以及项目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土壤污染调查:包括土壤采样监测与分析、地下水监测与分析、重金属超标监测与分析、有害农药残留分析等;
(2)土壤改良方案:通过土壤污染调查,提出合理有效的物理、化学等措施改善土壤的盐碱性、重金属、有害农药残留等问题,并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土壤改良施工:通过有效的实施方案进行本项目土壤改良施工,以及项目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EPC模式
6、计划工期:3年,具体如下:
(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完成土壤改良方案评审稿,由业主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改良方案进行评审,中标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做合理优化,评审后5日内提供最终改良方案。
(2)中标单位需于2017年3月前完成土地翻耕等工程措施,将土地交给业主单位进行牧草种植。
7、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土壤改良修复目标值。具体详见任务书。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企业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为符合上述第(1)条要求的设计企业与第(2)条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组成,且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6、企业业绩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土壤改良或污染场地修复项目设计;
(2)201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土壤改良或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施工;
(3)201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土壤改良或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总承包;
说明: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7、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6年7月-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复印件;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 人:穆传凯(一所)
电 话:18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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