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年出栏216万只肉鸡项目拟审批公示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年出栏216万只肉鸡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莒县康丰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年出栏216万只肉鸡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jxhbxmsp@163.com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年出栏216万只肉鸡项目 |
建设地点 | 莒县小店镇孟晏社区薛家孟宴村东南 |
建设单位 | 莒县康丰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广宇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鸡舍14座、仓库1座、锅炉房2座,污水处理站1座、办公区1座、食堂1座、病死鸡暂存间1座、危废间1座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出栏216万只肉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池体及粪污处理区密闭,粪污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鸡舍加强管理,提高饲料消化利用率,外购益生菌配方饲料;鸡舍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采用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定期对鸡舍进行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锅炉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1)表7标准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鸡舍冲洗废水、湿帘排污水、除臭装置排污水、空气能排污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采用预沉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后中水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1)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后,用于周边施肥区灌溉,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三)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鸡粪、污水处理站废物经粪污处理间翻抛发酵处理后委托有机肥加工厂综合利用;病死鸡委托日照市鑫福源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饲料残渣及散落毛羽、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委托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药品外包装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一般固废贮存、处置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医疗废物、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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