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1、遴选条件

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某部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某部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VGBOHP—F3007

2.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招标采购前期的相关咨询,提供招标采购文件示范文本,根据遴选人要求编制、审核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招标采购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协助答复异议(质疑),编制招标项目汇总资料,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办理与招标咨询业务相关的其他服务等;

2.4服务期限:从代理机构入围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2.6入围单位数量:1家;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社保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纳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资格要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网上登记,并纳入省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录的名单中(投标人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截图);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相应网页截图或企业公示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须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一进入首页一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查询;(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首页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查找;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首页-业务办理一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截止时点为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内,经查询有失信或违法记录的将被取消遴选资格,查询结果留存);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人民路东段4号万基颍河春天1#503室。

3、方式:线下领取。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第(五)项查询截图。(以上内容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4、售价:300元/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人民路东段4号万基颍河春天1#503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人民路东段4号万基颍河春天1#5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39*****257

联系地址:河南省周口市

招标代理: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39*****776

电子邮件:**********@qq.com@qq.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1号供销大厦518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理机构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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