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

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

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一、招标编号:GB********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日常业务中的协议、合同、授权书等;合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庭应诉等。

2、服务类别:法律咨询服务。

三、具体要求

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就甲方与第三方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和合作提供法律咨询;②就甲方各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中遇到有关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或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③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甲方日常业务中需要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授权书等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④参与甲方各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业务相关重大项目的磋商、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供风险评估意见及法律建议;⑤就甲方已经执行和正在执行的全部合同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意见建议;⑥双方商定的其它法律服务内容。

2、对委派服务团队及主办律师要求:①律师事务所委派的服务团队,配置至少包括1名主办律师,和若干律师助理;②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未受过刑事处置、党纪政务处分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政治上可靠;③由一名主办律师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总体负责项目的协调联络及内部工作安排;④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主办律师,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⑤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能够严格遵守军队各项法规,服从工作安排;⑥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快速学习军队相关法律法规;⑦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律所或本人原因更换人员;⑧如发现驻场律师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甲方可以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

3、服务期限:1年。逐年签订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每次续期1年。每年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度在85%以上,甲方与乙方续签合同。

4、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洛阳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

5、服务方式:电话、邮件、微信、函件、现场办公等方式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6、报价要求:报价须唯一,不接受多个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律师法》成立,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

6、报价供应商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报价人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

书面声明、承诺书等询价文件无要求的格式自拟。

六、最高限价

年度法律咨询服务费10万元/年;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按照河南省律师协会印发的《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明确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费标准的80%。

报价格式(例):年度咨询服务费1万元/年,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费率60%(即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计费费率=最高收费标准0.80.6)。

七、报价排名

报价排名方式:投标单位按照总体费率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总体费率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总体费率=投标单位年度法律咨询服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0.4+投标单位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报价费率0.6。

(示例:年度咨询服务费1万元/年,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费率60%;总体费率=1/100.4+60%0.6=40%)

八、询价文件发售

1、此文件即为询价文件,不再单独发售;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30分;

3、文件递交地址:河南省科学大道62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以及不响应询价人实质性需求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公告方式

1、开标时间: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2、评标方式:由发包人组织开标,采购小组负责评标,全程录音录像。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开标结束后及时公示开标情况;

3、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本询价文件询价人负责解释。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电话:173*****849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日期: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致:某单位

(报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项目报价,其在报价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附件2:投标报价函格式

投标报价函

致:某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年度法律咨询费: ;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费率: ,向贵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注: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次工作内容需要的人员相关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餐费、住宿费、设备及相关费用、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不承担安全责任。

(报价格式(例):年度咨询服务费1万元/年,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费率60%。)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质量和服务承诺书格式

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致:某单位

对于贵方的询价采购项目,我方已认真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询价项目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在报价有效期(90天)和合同服务期内具有约束力。如有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合同草案

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

二、合同价格

年度法律咨询费:万元/年;

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费率:。

注: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执行《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2016)》。

三、服务期限

本法律咨询服务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就甲方与第三方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和合作提供法律咨询;②就甲方各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中遇到有关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或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③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甲方日常业务中需要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授权书等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④参与甲方各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业务相关重大项目的磋商、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供风险评估意见及法律建议;⑤就甲方已经执行和正在执行的全部合同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意见建议;⑥双方商定的其它法律服务内容。

2、对委派服务团队及主办律师要求:①律师事务所委派的服务团队,配置至少包括1名主办律师,和若干律师助理;②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未受过刑事处置、党纪政务处分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政治上可靠;③由一名主办律师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总体负责项目的协调联络及内部工作安排;④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主办律师,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⑤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能够严格遵守军队各项法规,服从工作安排;⑥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快速学习军队相关法律法规;⑦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律所或本人原因更换人员;⑧如发现驻场律师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甲方可以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

3、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洛阳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

4、服务方式:电话、邮件、微信、函件、现场办公等方式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五、主办律师

姓名:去

身份证号:去

律师执业资格证:去

联系电话:去

联系地址:去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年度法律咨询费: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支付。

2、单个案件诉讼服务费:单个案件服务期结束后3个月内支付。

3、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去

开户行名称:去

银行账号:去

开户行行号:去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

1、因合同变更、解除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由甲方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后,可以变更合同。

3、合同履行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或者军队利益,且无法通过合同变更或者中止方式解决;③采购任务调整或者取消,不能通过合同变更方式达成新协议;④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限定合理整改期限内仍不履行;⑥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⑦乙方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解除合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对于乙方已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区分情形,按照以下约定办理:①合同已履行并验收合格的部分,乙方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办理支付结算;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违规违约赔偿费用后,办理支付结算;②合同已履行部分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补救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③乙方对合同解除负有主要过错责任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已履行部分服务;④合同已履行部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拒绝接收的,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要求恢复原状。

八、履约监督

(一)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二)乙方对于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三)乙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经查实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的书面警告、限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九、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其他

1、任何一方不能无故单方面解除协议,一方擅自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义务,应向对方偿付协议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2、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3、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附件1:

保密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参加的编号为的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军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涉军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军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军队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军事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涉军秘密载体进行清理,全部移交军队单位,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部队保密规定,落实办理进出场地证件等安全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和军队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乙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1

年月日

附件2: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摘要

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一)民事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1-3%;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2%。

按案件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执行案件分别参照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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