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周口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周口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周口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OHP—W100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类别

货物明细

备注

1

果蔬类

蔬菜、水果等

2

肉类

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鸭肉等

3

水产、冻货

鱼、虾、冷藏肉等

4

蛋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等

5

豆类、奶制品类饮料

豆浆、牛奶、水等

6

干货、调料类

干辣椒、盐、酱、醋、味精、鸡精、八角等

7

半成品类

火腿肠、腊肠等

8

副食、杂粮类

米、面、油等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所有产品进行统一折扣率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运杂费用。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项目内容:周口市某部2处驻周单位选定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5.采购预算:90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6.交货地点:共2处,分别为周口市某单位一处,周口市某基地一处;

7.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配送等工作。

8.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项目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1.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售后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有变更的,提供工商企业变更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周口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仓库,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七)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副食品供货业绩。

(八)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重大产品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情况;并在人员、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②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周口市人民路东段4号万基颍河春天1#503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按照“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供)。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提供具有统一机构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满足资格的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4.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财务证明材料;

5.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及书面声明;

7.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证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本项目“投标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某部

联 系 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39*****257

招标代理机构: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周口市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39*****776

邮 箱:**********@qq.com


标签: 遴选副食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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