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24年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部署,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4〕15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7户,前期已分解下达。(见附件1)

二、保障范围

(一)纳入范围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2.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与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二)不纳入类型

一是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二是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三是一般农户(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农村住房建设。四是已购或已建安全住房的情况(不含经批准提前实施的情况)。五是已享受财政补助建房的情况(如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土坯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及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等)。六是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三、资金保障

2024年翠屏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补助标准一览表

实施对象

D级或无房户新建(万元)

C级维修加固

(万元)

农村低收入群体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4

1.6

农村低保户

2.8

1.6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群

2.8

1.6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2.8

1.6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2.8

1.6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4

1.6

备注:为确保政策连续,全力支持困难群众农村危房改造,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按2021年至2023年标准执行。本年度任务实施完成后,不足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区级资金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抓审批环节

1.严格建房手续审批。做好规划和宅基地审批,确保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选址安全及合法建设。

2.严格保障对象审批。一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将其纳入保障范畴。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二是严格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镇、村两级审批过程中,要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作用。

(二)狠抓巡查指导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巡查指导,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质量安全。

1.严把承揽人资质。按《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农房建设规模,委托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或者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2.严控建设规模。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不得突破审批的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楼层数,房屋应按规划放线定点要求进行修建。

3.严格抗震设防措施及施工安全。严格落实抗震设防措施,规范农房建设工地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抓好质量安全工作。

(三)实抓项目验收

1.宅基地和建房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按《翠屏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宅基地和建房验收,确保房屋建设程序规范、质量合格,同时为群众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依据。

2.补助验收。一是各镇(街道)对危房改造补助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区级验收。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镇(街道)自查验收情况,组织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进行区级验收,区级验收采取不低于30%的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宅基地和建房验收、自查验收同步进行。

(四)深抓纪律管理

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真抓成效考核

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开工,2025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实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考核,充分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实效。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实施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退役军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优扶政策,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二是对于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各要积极对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充分考虑因维修加固或重建房屋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等因素,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三是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统筹考虑收入支出、住房安全情况、返贫致贫风险,将符合条件的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四是实行“一户一档”制度,按户及时收集归档相关资料,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五是各镇及时收集、审核、汇总本地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月报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和可编辑的EXCEL表一并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1.镇(街道)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月报表

附件1

镇(街道)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表

序号

镇/街道

下达任务数

备注

1

白花镇

19

2

象鼻街道

3

3

金坪镇

7

4

金秋湖镇

8

5

李端镇

5

6

李庄镇

7

7

牟坪镇

9

8

双谊镇

7

9

思坡镇

2

10

永兴镇

8

11

宗场镇

2

合计

77


附件2

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分管领导:填报人员:填报时间:

镇/街道

改造方式

下达年度任务数量

开工户数(户)

竣工户数(户)

下达资金总额(万元)

支出额度(万元)

合计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刚性支出较大或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其他脱贫户

合计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刚性支出较大或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其他脱贫户

中央财政

省级配套

中央财政

省级配套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农村危房改造

填表说明:1.请各镇于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汇总当月进度数据报送至区住建局村镇股。

2.本表逻辑关系3=4+5+6+7+8+9,10=11+12+13+14+15+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危房改造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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