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进口论证公告

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进口论证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余姚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设备主要用于医院手术器械等耐湿耐高温物品的灭菌处理。

四、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1

STERIS

美国

2

SAKURA(樱花)

日本

3

洁定

瑞典

五、申请理由:设备主要用于医院手术器械等耐湿耐高温物品的灭菌处理,灭菌器腔体容积≥1500升;电脑能自动精确地控制灭菌器的压力、温度及其运作的过程和时间,并具自动报警和故障自动诊断功能,保证灭菌效果,预真空正负脉动≥4次,有后真空;内舱结构为完全嵌套式双层内胆,316L不锈钢的内锅壁具有高度耐酸碱的抗腐蚀性,可耐受温度150℃以上,可承受压力3bar以上,最大程度保障灭菌器安全,内外锅均用不锈钢制成。

国内产品性能参数无法完全满足临床的需求,故我院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家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周忠慈

高工

宁波市第六医院

余华良

高工

宁波市鄞州二院

茅开浪

高工

宁波市妇儿医院

陶敬阳

高工

宁波市疾控中心

张晓蔓

专职律师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符合政府 采购进口设备的认定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设备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余姚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城东路80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303办公室

监管部门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附件信息:

进口专家论证.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蒸汽灭菌器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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