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0-29

项目概况

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该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平台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与国内省级(直辖市)以上网络平台(或其授权机构)合作,搭建与运营维护“科创沈阳”平台,包括科创会客厅、科学家面对面、科技好榜样三个板块,负责视频拍摄制作、图片拍摄、文稿撰写,运用平台做好沈阳市重点科技政策解读及重大官方发布,完成科学家对话15人,做好网络与科教活动策划,实现科技资源科普化等。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三、合同履行地:沈阳科学宫

四、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平台搭建及运营服务内容

(1)内容要求:与国内省级(直辖市)以上网络平台(或其授权机构)合作,搭建与运营维护“科创沈阳”平台,在平台设立“科创会客厅”、“科学家面对面”、“科技好榜样”等板块,紧扣科普主题,围绕科普工作,拓展内容,以文字、图片、视频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直播、展品讲解、活动预告、活动花絮、科普视频、科学家精神宣讲等不同角度,搭建好沈阳市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在语言风格、脚本创意、拍摄风格等方面突破创新,做到既有趣又有内容。

(2)发布平台:在“科创沈阳”平台做到周更。

2、年度对话15人

(1)合同期内完成对话服务沈阳市15位科学家。

(2)采访前进行科学家筛选工作,分析确定走访调研服务名单,确认后对其科研背景、科技成果、创投需求展开调研。做专业、有趣、传播度高的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提纲与方案。

(3)明确采访目标并进行实地走访,设计、录制、制作对话视频。

3、网络与科教活动策划

(1)完成科技周活动的策划、执行与推广;

(2)做好网络科普活动宣传策划,围绕科学宫资源、科学普及、科学家精神等,开展线上网络科普活动,提供合作期间的网络科普服务,创作优质内容不少于10个。

4、科技资源科普化

(1)依托沈阳市重点产业链的科技资源,开展科普活动至少2场,促进沈阳市现有科技资源科普化;

(2)挖掘沈阳市科学家需求,促进区域之间科普资源交流与对接,为沈阳市科学家及所在企业提供专业数据分析10次,完成科学家产业及技术需求服务2次。组织长三角科技工作者与沈阳市科技工作者进行学术对话与技术交流活动1场。

(二)人员及团队要求

1、人员要求

(1)中标人须随时响应采购人宣传工作需求,且保证稳定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要求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两名有丰富新媒体运营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且至少一人具有新闻出版专业资格相关证书。此外,中标人需做好新媒体运营平台对接保障业务,为采购人提供宣传技术服务。

(2)专职工作人员日常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闻采写、视频策划、视频拍摄剪辑、图文编辑等,并担任本项目的联络对接工作。

(3)人员能力要求:熟练掌握视频拍摄、视频剪辑、文字创作编辑等相关技能和应对突发性重大宣传工作的能力;熟练使用各新媒体平台后台及具备相关运营管理经验。

2、团队要求

(1)中标人除专职人员服务之外,须建立后援支撑专业团队,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需要的协作人员,随时支撑专职人员或单独完成平台运营相关业务支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熟悉并掌握沈阳市科技企业与科技工作者所处领域,产业集群及发展现状与特点;具备服务沈阳市科技工作者的专业资质、渠道资源优势、不同传播方式生产能力,同时具备连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科技企业,投资机构,数据平台与分析保障能力。

(3)应具备专业新闻媒体文字传播、视频制作、活动组织策划、研报分析等专业能力。具备数据库及数据分析能力,企业资源库及资源共享能力。

(4)中标人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确保采购人相关资料安全,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复制、泄露、损坏采购人的任何信息。

(三)项目运营考核验收

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合同签订后,制定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该《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之一。

2、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组织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视为中标人已交付工作成果。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返工或调整,并重新提交采购人验收。

3、为保证中标人合同履行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所发现的中标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予以改正。若未改正或改正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根据情况要求采购人退还所支付的经费。

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接受检查验收,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2)中期执行报告;(3)绩效证明材料(附项目总体执行报告、统计数据分析资料,相应图片等证明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时00分至2024年11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科学宫(沈阳市科普宣传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3号五里河城A座1402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zrzb@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宏达
电 话:139*****7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建设 协同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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