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隆等39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旺隆等39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江津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旺隆等39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监理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

一标段

旺隆等2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1标段)

30.783

0.3

中标金额的10%

二标段

下八斗等19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2标段)

24.71

0.25

中标金额的10%

备注:一个投标人可投多个包,只制作一套投标文件;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中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依次进行。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现场备查)。

2、投标人是市外企业的必须入渝登记,且该登记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鲜章)。

3、根据《重庆市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1〕166号)第十六条,为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同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负责的水库数量不得超过5个,每个水库必须配备一名现场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必须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原件现场备查)。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10月 21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上下载。

(三)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6年11月 11 日14:00时。

(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11日14:20时。

(六)开标时间:2016年11月 11 日14:30时。

(七)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一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029

(三)二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030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 10 日17:3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

(五)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

http://222.179.152.121/lbv3/n_regist_1.aspx,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性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后果自负。

(二)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三)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2 日12时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其他问题可向区交易中心鉴证科(023—********)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投标人自行注册。

(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交易中心。

联系人:陶老师

邮 编:402260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刘春

电 话:(023)********

邮 编:4022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险加固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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