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灶镇小学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租车询价文件资格后审
头灶镇小学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租车询价文件资格后审
项目名称:东台市头灶镇小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租车项目
租车方式:公开询价
项目内容:租车费用
招标内容:为五年级约98名学生往返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提供车辆服务。
一、投标公司要求:
1.运输公司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法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有效行驶证、营运证(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包车业务)、车辆座位保险(每个座位保险额不得低于40万元)。车况良好、环境整洁且每日消毒,驾驶员必须提供有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政审材料等。
2.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布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租赁(或交通服务)的经营资格,有客运营运能力(核载45客及以上的车辆不得低于3辆),有包车运营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
3.投标单位及拟用于本项目的司机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且拟用于本项目的司机应有大客驾龄三年以上,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
二、投标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1.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公司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车辆座位保险(每个座位保险额不得低于40万元)、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政审材料。
2.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租赁(或交通服务)的经营资格(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单位及拟用于本项目的司机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且拟用于本项目的司机应有大客驾龄三年以上,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 必须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或其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5:00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下午5:00 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10:30
4. 开标地点:东台市头灶镇小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四、评标定标方法:低价中标法
项目联系人:杨校长 许老师
联系电话:139*****100 15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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