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晋安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安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0: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游秀敏、韦里佩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03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满洋路4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振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03
附件:
附件1 晋安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文件集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晋安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MZZJ[CS]*******、晋安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晋安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ZJ[CS]*******

项目名称:晋安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1(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餐饮服务 报价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1(年) 详见磋商文件 800,000.00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天在6:00分至6:40分之间;若为应急补货要求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下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0-29 至 2024-11-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5层1502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5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5层1502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标的”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标的名称”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标的名称”的内容为准,即“标的名称”为区少体校“二集中”食堂采购配送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满洋路427号

联系方式:苏振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方式:059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韦里佩

电话:0591-********-80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食堂采购 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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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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