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一

关于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一

关于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处理法律事务中的作用,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

(一)服务单位: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及下属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区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中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费)。

二、服务内容

协助服务单位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主要包括:

(一)对服务单位日常行政执法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驻队咨询、建议等法律服务,对重大行政执法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协助服务单位起草、修改合同协议、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服务单位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涉法事务研究、论证,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四)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培训;

(五)办理服务单位需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未因违法执业受到处罚;

(五)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应不少于4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精通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具有较强的沟通、谈判能力;

4、近3年内未因执业受过行业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

5.近3年来,承担过市级或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经历,处理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相关案件诉讼代理经历。

三、申报材料要求、递交地点及时间期限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报价函;

2.律所执业许可证和指派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律所规模、业绩等证明材料;

4.指派律师团队简介;

5.资质要求中所涉及的其他材料。

(二)递交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63-1号永泰花苑小区北门西侧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4楼412办公室。

(三)递交截止期限

参与此次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2024年10月31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在封签处盖公章)后送至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聘。

四、选聘方式

我局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符合选聘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参与选聘单位的资质、信誉、相应业绩、报价和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聘请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女士、洪女士

联系电话:0898-********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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