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子公司建构筑物、公用设施日常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及子公司建构筑物、公用设施日常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及子公司 建(构)筑物、公用设施日常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年度零星维修及改造工程施工,建设资金自筹。采购人为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构)筑物、公用设施日常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
2.2维修地点:涪城区剑门路西段180号、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28号、安州工业园区淘金大道西段1号、高新区永兴镇兴昌大道55号、涪城区临园路中段80号、经开区贾家店街119号;
2.3规模:单项工程费用小于20万元,每个合同主体年度工程费用累计总额小于100万元;
2.4工期要求:按单项工程基建维修单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从完工验收之日起;
2.7比选范围: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临时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小型改造工程等;
2.8定点家数量及服务期限:定点服务数量为1家,定点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3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 0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绵阳市安州工业园区淘金大道西段1号(营销部)进行报名(送达、寄达或邮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参选人鲜章的复印件;
(3)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有),以上证件收加盖参选1 人鲜章的复印件。
(电子版发邮箱,同时递交纸质版)
5.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提交比选报名资料时间将被拒绝。
6.参选保证金:无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00时,地点为:绵阳市安州工业园区淘金大道西段1号(营销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不当众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http://www.xinhuaengine.com.cn/)。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安州工业园区淘金大道西段1号(营销部)
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159*****839 邮箱:shiya@xhengine.com.cn
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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