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七里营镇Y009胡韦线—山詹线、Y024石武客运专线—南新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乡县七里营镇Y009胡韦线—山詹线、Y024石武客运专线—南新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华城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新乡县七里营镇Y009胡韦线—山詹线、Y024石武客运专线—南新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该项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乡县七里营镇境内;
2.2招标范围:新乡县七里营镇Y009胡韦线—山詹线、Y024石武客运专线—南新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一标段:新乡县七里营镇Y009胡韦线—山詹线道路改建;二标段:新乡县Y024石武客运专线—南新庄段道路改建。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证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为公告发出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名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21日至2016年 10月 2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分-11:00 分--下午:13 :00分-16:30分。
4.2报名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4.3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职称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财务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以上证件报名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不包含图纸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1月 10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2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90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1-********
7.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新乡县交通局:****-*******
新乡县监察局****-*******新乡县检察院****-*******
新乡县审计局189*****997 新乡县发改委****-*******
8.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 10 月 2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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